电缆保护管敷设是一种常用的电缆敷设方式,在以下几种情况下需要采用穿管敷设:
1. 在有爆炸危险场所明敷,露出地坪需要加以保护的电缆;
2. 地下电缆与公路、铁道交叉时,应采用穿管敷设方式;
3. 地下电缆通过房屋、广场的区段;
4. 电缆敷设在将来要作为道路的地段;
5. 地下管网较密的工厂区电缆数量较多时;
6. 城市道路狭窄且交通繁忙电缆数量较多时;
7. 道路挖掘困难的通道电缆数量较多时,可采用穿管。
那么,对于穿管敷设使用的电缆保护管有什么基本要求呢?
Ⅰ 电缆保护管要满足使用条件所需要的机械强度和耐久性,不能采用质量不合格的保护管而使电缆受伤;
Ⅱ 电缆保护管的内壁应光滑无毛刺,以防在穿电缆时划伤电缆外护层;
Ⅲ 电缆穿管可以使用PVC管,当采用穿管来抑制控制电缆受到的电气干扰时,应采用钢管;
Ⅳ 交流单芯电缆以单根穿管时,为了避免电磁涡流,需要使用分隔磁路的钢管。
埋管分两种情况:
① 全部埋入地下的保护管
满足埋深下的抗压要求和耐腐蚀性要求。穿管通过不均匀沉降的回填土地段或地震活动频发地区时,管路纵向连接应采用可挠式管接头。
同一通道的电缆数量较多时,宜采用排管,有关排管的使用,下面介绍。
② 部分或全部露出在空气中的电缆保护管
防火或机械性要求高的场所采用钢管,并采取防腐处理(涂漆或镀锌包塑)。
如果能满足自熄性要求时,可采用阻燃型塑料管。部分埋入混凝土中有耐冲击的使用场所,塑料管应具备相应承压能力,且宜采用可挠性的塑料管。
保护管内穿过电缆的数量
每根管宜只穿1根电缆。除发电厂、变电所等重要性场所外,对一台电动机所有回路或同一设备的低压电机所有回路,可在每管合穿不多于3根电力电缆或多根控制电缆。
保护管的内径
管的内径,不宜小于电缆外径或多根电缆包络外径的1.5倍;
排管的管孔内径,不宜小于75mm;
单根保护管的使用
每根电缆保护管的弯头不宜超过3个,直角弯不宜超过2个;
地中埋管距地面深度不宜小于0.5m;
与铁路交叉处距路基不宜小于1.0m;
距排水沟底不宜小于0.3m;
3并列管相互间宜留有不小于20mm的空隙。
排管的使用
① 管孔口要采取措施防止损伤电缆;
② 导体工作温度相差大的电缆,分别配置于适当间距的不同排管组;
③ 管路顶部土壤覆盖厚度不宜小于0.5m;
④ 管路应置于经整平夯实土层且有足以保持连续平直的垫块上;纵向排水坡度不宜小于0.2%;
⑤ 管路纵向连接处的弯曲度,应保证牵引电缆时不致损伤;
⑥ 按发展情况要预留适当备用管孔。
电缆工作井应该设置在下面的部位:
① 电缆分支、接头处;
② 管路方向较大改变或电缆从排管转入直埋处;
③ 电缆牵引张力限制的间距处;
④ 管路坡度较大且需防止电缆滑落的必要加强固定处。